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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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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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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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商务旅行卡(最长五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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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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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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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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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签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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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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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1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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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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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正式员工);与APEC16国任意国家有贸易往来且上年度与16国的进出口总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出与APEC16国任意一国往来的进出口报关单一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查企业;申请人员无犯罪记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籍人士);在所属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员工。(APEC16国请参考网页最下面备注里所列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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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1
(办新卡或旧卡到期再次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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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弄虚作假,一切后果自负。
每次申请请下载底下附件APEC商务卡材料(材料清单根据要求更新)
材料清单要求及APEC卡基本常识会根据情况实时更新,以网站公布为准,请各申办单位务必知晓,减少返工或不必要的麻烦。
原卡不足半年有效期可申请续办,材料、程序、时间跟新办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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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2
(卡未过期,更换护照或卡和护照丢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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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商务卡正反面扫描件(JPG格式);
2、申请换卡、补卡情况说明(PDF格式)
3、旧护照扫描件(JPG格式);
4、新护照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5、登报遗失证明扫描件(JPG.格式)(护照或商务卡丢失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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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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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518号高新广场1号楼北侧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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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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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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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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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上传系统后6-8个月,具体以各经济体给予签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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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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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258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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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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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办员将商务卡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市外办邮箱(jsczfao@163.com),并电话告知市外办(无需任何纸质版材料,包括护照和照片全部是电子版);
市外办给商务卡电子版材料通过审核的单位发缴费通知单至各单位邮箱,各单位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至外办邮箱;
企业发送电子版材料至市外办邮箱---市外办审核,通过后上传系统---省外办复审,通过后上报外交部---外交部终审,通过后陆续申请16国签证---外交部统一制卡---省外办取卡后通知市外办---市外办取卡后联系公司取卡或邮寄(申卡期间不能加急、催办,如需出国请联系常州市签证服务中心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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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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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访时需同时携带APEC卡与护照,务必保证所持护照与卡背面所注护照一致,如果换发护照,必须办理换卡手续;
2、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与大陆互不适用APEC卡;
3、美国、加拿大虽为APEC成员国,但暂未加入APEC卡,故APEC卡不适用美加两国;
4、可在卡到期前半年准备全部材料续办,旧卡到期前后请邮寄给市外办签证服务中心;
5、请从常州外事网下载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6、请单位须妥善保管APEC卡;
7、如在办卡期间更换护照,请及时告知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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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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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APEC商务旅行卡经济体: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文莱、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俄罗斯,共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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