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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办理住宿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为进一步提升外国人在华生活便利度,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推行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服务,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可以在网上办理住宿登记,无需再前往公安机关现场办理住宿登记。网上办理与现场办理的住宿登记具有同等效力。
二、网上办理住宿登记有哪些渠道?
留宿人、住宿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移民局12367”应用程序、“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小程序),在“外国人服务”住宿登记模块,经注册认证后,按照提示分步骤办理。办理完成后,可点击“登记记录查询”查看住宿登记记录。
三、哪些人员可以网上办理住宿登记?
网上办理住宿登记的人员可以是住宿人,也可以是留宿人。考虑到留宿人对住所信息更加熟悉,为确保登记信息准确,首次由留宿人协助办理住宿登记。符合以下情形的,住宿人可以自行办理:一是曾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过住宿登记,需在同一住所再次办理住宿登记的;二是住在自有住所的。
留宿人可以为中国公民、外国人。
四、哪些情形可以简化办理住宿登记?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入住后已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符合以下情形的,无需再次登记:一是在中国境内自有住所居住,境内外旅行后返回该自有住所的;二是持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经常住所居住,在同一证件有效期内,境内外旅行后返回该经常住所的。
自有住所是指外国人或者其配偶在中国境内所有的住所。经常住所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或者计划长期居住的住所,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长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五、网上办理住宿登记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自2026年3月20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在河北、辽宁、浙江、湖北、广西、重庆、四川等7省(区、市)试点推行外国人在旅馆以外住宿登记网上办理服务。下步,将逐步在全国推广此项服务,为外籍人员在华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六、如果网上办理住宿登记时遇到疑问困难,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留宿人、住宿人可以进入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看住宿登记办理页面的《网上办理住宿登记指南》,按照指南提示操作,或者直接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外服务窗口或者属地公安派出所,寻求工作人员协助现场办理。
七、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外国人或者留宿人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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