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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来越中国公民切勿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
发布日期:2026-07-21  来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期,我馆接到多名中国公民求助,称因来越后从事与所持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遭到处罚。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如下:

一、依规办理签证。拟来越人员申请签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盲目听从“非法中介”建议。

二、签证获批后,务必先行查看,确保所持签证类型与本人来越目的相符。

三、来越后切勿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特别提示: 越南法律明确规定旅游签证仅限观光游览,不可以任何形式获取劳动报酬;商务签证仅允许商务考察、短期业务,不可长期固定在岗务工。若需在越务工、经商,务必提前依规申请对应类型签证,并及时办理工作、居留许可。

四、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当地法律法规,任何与所持签证类型不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联系方式: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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