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认证机构不予办理:(一)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二)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三)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文书出具机构、文书使用机构规定和要求的;(四)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领事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