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内容
外交部将试点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
发布日期:2025-06-17  来源:领事直通车  浏览次数:  字号:〖
    

为适应文书流转电子化趋势,提高文书跨境流转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外交部作为我国签发《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将开始为我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作为试点,将自2025年6月18日起,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

自试点之日起,申请人在中国贸促会申办原产地证书,可同步申办电子附加证明书,实现“一站式、零跑腿”办理。我国签发的电子附加证明书与实体附加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附加证明书可通过外交部“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在线核查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在线核验。

外交部将逐步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为我国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涉外文书流转服务。

附件:电子附加证明书样本(https://www.fmprc.gov.cn/wjdt_674879/sjxw_674887/202506/t20250617_11651350.shtml)

外交部     

2025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