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24年6月23日修订的第115-FZ号联邦法第6.2条第1款“关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地位”,在俄罗斯国家教育或科研机构进行国家认证的全日制学士、专家、硕士、住院医师、表演类实习助理以及博士研究生(高等军事学院研究生)学习的外国公民,有权向就学机构所在地俄罗斯联邦内务部机构申请办理教育临时居留许可(РВПО,以下简称临时居留许可)。相关事项如下:
1.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包括外国公民护照、2张照片(35*45MM)、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国籍所在主管部门出具,须为原件,应在向俄罗斯内务部分支机构提交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开具,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公证。俄语翻译的准确性或翻译签名的真实性须由俄罗斯领事机构授权官员或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公证人进行公证)、缴纳国税证明(ГОСПОШЛИНА
НА РВПО)、移民卡(Миграционная
карта)、申请人在俄罗斯国家教育或科研机构接受全日制教育的证明文件、医学证明文件等。无需证明俄语、俄罗斯历史和俄罗斯联邦法律基础知识水平。
2.临时居留许可有效期可覆盖全日制学习学制及学习结束后180天。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在完成学业后三年内可申请长期居留许可,无需出具所获临时居留许可。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无须多次延长学习签证有效期,免交俄罗斯联邦临时居留确认通知书。
3.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可在居住地办理居留登记(миграционный
учет/регистрация,俗称落地签),如拥有使用住房的权利,则在住房所在地办理。在俄罗斯联邦临时居留的外国公民,按抵达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办理居留登记,但不超过临时居住许可或临时居留许可有效期。
办理临时居留许可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俄罗斯国家服务平台官网查看(https://www.gosuslugi.ru/help/faq/temporary_residence/103255)。
二、针对往年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延期中遇到的问题,提醒广大留学人员及时向所在留学机构详细了解办理临时居留许可所需时间、程序及应提交材料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特别是按照俄最新规定办理可覆盖全学制的临时居留许可,避免多次办理延长学习签证,以及因办理不及时不得不回国再次办理赴俄签证,影响正常学习,增加经济负担。
拟赴俄留学人员(含回国休假人员),请提前向拟留学机构详细了解有关规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抵(回)俄后及时办理临时居留许可。办理中如遇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领侨处反映。
教育处电话:+7-499-951-8395/8396/8400;
邮箱:russia01@lxgz.org.cn;
领侨处电话:+7-499-951-8661;
邮箱:rus_12308@163.com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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