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出国提醒 >> 内容
驻韩国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遵守韩国无人机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24-07-31  来源:领事直通车  浏览次数:  字号:〖
    

韩国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下同)管控较严,对飞行高度、管制空域等有明确要求,并根据无人机规格、用途,详细规定操控人员须遵守事项,违者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万至1000万韩元(约1.05至5.2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金。驻韩国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违规使用无人机,特别是不要使用无人机在敏感地点或对敏感人物进行拍摄。

有关使用规定请以韩国官方公布为准。

参考网址:

1.https://www.molit.go.kr/USR/policyTarget/dtl.jsp?idx=584(韩国国土交通部官网,无人机有关制度介绍)

2.https://drone.onestop.go.kr(韩国无人机一站式信访服务网站,无人机登记、禁飞区确认等)

联系方式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2-2-755-0572

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咨询邮箱:

seoul_lb@csm.mfa.gov.cn

驻釜山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2-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2-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2-64-722-8802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