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为对方商务、旅游、探亲人员颁发十年多次签证的协定》,中巴两国将自2024年2月19日起互为以商务、旅游、探亲为入境目的的对方国家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的签证。必要时,签证可予延期,但第一次入境后12个月内总停留期不超过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