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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议》生效
发布日期:2023-02-17  来源:外交部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正式生效。

中国公民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马尔代夫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拟入境马尔代夫从事工作、定居、新闻报道等需该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办妥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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