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优化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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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保障必要人员往来,自即日起,中国驻巴西使领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乘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可签发礼遇签证的外国人可办理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 (二)来华复工复产活动人员及其外籍家庭成员 1、来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来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如申请M、F、Z字签证,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系统邀请函。 2、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S1或S2签证(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有需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其中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仅可申请S2签证)。申请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中非婚伴侣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三)因人道事由来华人员 1、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凭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等申请签证。 2、团聚或探亲: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可申请Q1或Q2签证。 3、家庭成员范围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R字人才签证的申请人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五)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仍暂停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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