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464号令,对中国、印度和伊朗三国公民,单方面实行14天的免签制度。同时废止哈同中国及印度的72小时过境免签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和旅游等事由入境哈萨克斯坦的中国公民可免办签证并停留不超过14天,180天内在哈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42天。如违反将面临罚款、拘留、驱逐出境及5年禁止入境等行政处罚。免签入境人员不得在哈从事劳务工作或其他有偿活动。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仍不容乐观,建议中国公民尽量减少国际旅行活动。如确有必要来哈,请综合考虑航班等因素妥善规划行程,避免旅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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