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出国来华服务 >> 因私签证 >> 内容
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公民实行14天免签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18  来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7日,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464号令,对中国、印度和伊朗三国公民,单方面实行14天的免签制度。同时废止哈同中国及印度的72小时过境免签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和旅游等事由入境哈萨克斯坦的中国公民可免办签证并停留不超过14天,180天内在哈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42天。如违反将面临罚款、拘留、驱逐出境及5年禁止入境等行政处罚。免签入境人员不得在哈从事劳务工作或其他有偿活动。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仍不容乐观,建议中国公民尽量减少国际旅行活动。如确有必要来哈,请综合考虑航班等因素妥善规划行程,避免旅行受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017470186

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27236223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