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外办,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外事部门:
2019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2013〕16号、苏办发〔2013〕26号、常办发〔2013〕60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巩固成果、精准施策、保压结合、提质增效”的原则,科学统筹、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工作,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和要求,较好服务了全市对外开放大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精神,严格落实出访有计划、经费有预算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研究,统筹谋划,将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行统一领导。同时要强化各级外事部门归口管理、统筹协调职能,加强政策把关。
二、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计划
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编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2020年执行限量管理政策团组,原则上总量不超过2019年总量限额,并力争有所下降。各辖市(区)经贸团组应占本地区总计划的70%以上。我办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访计划及执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优化因公出国(境)计划,压缩非必要出访团组
加强统筹,科学谋划,务求出访布局符合外交方针,并确保全年因公出国(境)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团组,切实防止重复、扎堆访问。出访要有明确工作目的,注重实效,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车出访。
四、做好计划单列和计划报备团组报批工作
2020年专程赴我国周边毗邻25国的因公出国团组,暂实行计划单列,但仍需按现行程序报批。2020年赴港澳地区各类团组实行计划报备。团组出访仍需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严从紧管理,要进一步以任务为导向,做到保压结合,突出重点。
五、严格双跨团组计划和量化管理
认真制定双跨团组参团计划,参加双跨团组须计入参团单位及本人出访批次,实行计划管理。
六、有关要求
1、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包括计划单列和赴港澳地区),须明确出访人员姓名、出访国别、出访任务和出访时间等内容。
2、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报送我办出国来华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通知可从市外办网站“本站公告”栏下载。在编制计划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外办出国来华处联系。
附件: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计划申报表.docx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薛博文 电话:85683352 E-mail:czwbc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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