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出国提醒 >> 内容
带这些东西去韩国,可能被罚6万元!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号:〖
       因非洲猪瘟席卷亚洲多国,为防止疫情流入,韩国将从6月1日起对非法携带畜产品入境人员予以重罚,最高罚款额度可达1000万韩元(约合6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将采取禁止入境、限制居留等处罚措施。
  根据规定,如携带猪肉及猪肉制品(包括火腿,香肠,肉干等)入境韩国,第一次可被罚500万韩元(约合3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可被罚750万韩元(约合4.5万元人民币),第三次可被罚1000万韩元(约合6万元人民币)。携带其他肉类及肉制品入境,第一次可被罚100万韩元(约合6000元人民币),第二次可被罚300万韩元(约合1.8万元人民币),第三次可被罚500万韩元(约合3万元人民币)。
  近期已有中国公民因违规携带肉制品入境韩国而受罚,在此,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特别提醒:请切实遵守韩国入境物品携带规定,勿携带牛羊猪肉、香肠、血肠、饺子、肉脯、板筋、鸭脖、鸡蛋、牛奶等肉类、肉制品、蛋类及乳制品,以免影响入境和在韩停居留,详情可咨询韩国关税厅125或农林水产检疫本部054-912-1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