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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赴印度旅游中国公民切勿购买、携带紫檀、檀香等原木出境
发布日期:2014-02-20 来源:外交部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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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印度新德里、孟买、班加罗尔、海德拉巴、加尔各答等地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非法携带紫檀、檀香原木出境,被印机场海关查扣和处罚事件。根据印《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法》、《生物多样性法》、《外国人管理法》等规定,珍稀动物和稀有木材原木(包括紫檀、檀香等)属严禁出境物品,凡未取得印环保部、森林警察许可证私自采伐、购买、携带、储藏或邮寄、托运出境者,都将面临最低
10
万卢比的罚款并处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监禁的处罚。涉案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最高罚金
100
万卢比并处
7
年监禁。
中国驻印度使领馆再次提醒赴印旅游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有关动植物的法律法规,不要购买、携带紫檀、檀香等原木出境。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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