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护照签证 >> 内容
3月6日起我国和摩洛哥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省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据外交部领事司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436生效。根据此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和摩洛哥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缔约一方公民应从缔约另一方向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并应当依照该国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缔约一方公民,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逾60日,应当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居留手续。此外,缔约双方保留如下权利:拒绝缔约另一方不受欢迎或不可接受人员进入本国领土或终止其在本国领土上的逗留,并无须说明理由。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