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内容说明
事项名称
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
设定依据
外交部授权
受理部门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来华和行政服务处
申请条件(依据)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
办理材料
(1)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报批的出国(境)请示原件。
(2)出国或赴港澳任务批件(双跨团组提供任务通知书、任务确认件)原件。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原件 。
(4)合规有效的邀请函电复印件及翻译件。
(5)出国(境)人员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复印件。
(6)两张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服装整齐的软光纸近期照片及电子版。
(7)因公护照申请表,《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办理地点
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1号楼8楼823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9-85588331,85588332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申办新护照人员,带好身份证到办理地点录指纹。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省发照机关受理后,一般情况下三个工作日(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需五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领取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适当的加快服务。
附件下载: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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