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外事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领事保护 民意互动
今天是:
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材料翻译公证
信件内容: 你好,

请问在海外结婚登记的证件,海外出生证明,除了需要在当地中国大使馆做认证,是否还需要在常州公证处做公证和翻译?

结婚证和出生证明需要用来为我的孩子在常州落户口。现不知需要在哪里对国外出具的材料翻译和公证?



海外出生的新生儿落户是否需要先到外事办再去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谢谢。
留言时间: 2019-04-02
回复时间: 2019-04-02
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的孩子是中国国籍,请到常州公证处进行内容公证,再由江苏省外事办进行公证书的认证,常州市外事办可代办认证,您也可自行前往江苏省外事办进行认证。若您的孩子是非中国国籍,请到所在国家进行公证,再到中国驻该国家的使领馆进行认证。常州外事办认证代办咨询电话:0519-85588332。常州公证处电话:0519-81280801/02。江苏省外事办电话:025-83670685、025-83670835、025-83670837
回复单位: 市外事办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今日访问量:
电话:0519-856833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