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事认证常见问答27: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文书如在中国内地使用,是否需要向中国主管机关申请领事认证? |
| 发布日期:2025-11-28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
|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且在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原则上无须向中国主管机关申办领事认证,但中外双边领事条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3334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