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领事认证常见问答10: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对文书有何要求?
发布日期:2025-07-22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涉外公证书由涉外公证机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译文等方面均有专门规定。申请人在向涉外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的国家(地区)、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出证。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电话:0519-85683334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