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来越中国公民切勿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
发布日期:2026-07-21  来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近期,我馆接到多名中国公民求助,称因来越后从事与所持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遭到处罚。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提醒如下:

一、依规办理签证。拟来越人员申请签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盲目听从“非法中介”建议。

二、签证获批后,务必先行查看,确保所持签证类型与本人来越目的相符。

三、来越后切勿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特别提示: 越南法律明确规定旅游签证仅限观光游览,不可以任何形式获取劳动报酬;商务签证仅允许商务考察、短期业务,不可长期固定在岗务工。若需在越务工、经商,务必提前依规申请对应类型签证,并及时办理工作、居留许可。

四、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当地法律法规,任何与所持签证类型不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联系方式: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3334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