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来吉务工注意事项 |
| 发布日期:2025-10-21 来源: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 |
|
近期,来吉尔吉斯斯坦务工中国公民增多,涉中国公民劳务纠纷案件多发。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提醒来吉务工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核实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切勿听信“同乡”“招聘平台”“自媒体平台”和“黑中介”所谓“高薪”承诺。 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可登陆商务部网站查询《中国对外劳务企业合作名录》。 网址: http://femhzs.mofcom.gov.cn/fecpmvc_zj/pages/fem/CorpLWList.html 二、务必书面签订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劳务人员赴国外务工前须与经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食宿交通医疗待遇、误工费用、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切勿轻信“到国外后再签署”等说辞,如未签订合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合法办理工作签证。根据吉法律规定,来吉务工人员须在入境前办妥工作签证,抵吉后须依法办理居留手续。持商务签证、旅游签证、留学签证等来吉务工,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并被强制遣返。 四、依法理性处理纠纷。在吉务工期间,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受到人身威胁或伤害,应妥善搜集相关通信记录、图片、视频证据,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一旦发生薪资纠纷,应要求用工方按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国内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五、妥善保管护照。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重要证件,请勿随意将护照交由他人保管,谨防对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将护照扣留。如发生护照被强行扣留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与驻吉使馆联系求助。 在吉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存在饮食不习惯、语言不通等诸多不便。来吉务工人员行前务必充分了解工作条件、劳动强度、食宿安排等具体事项,书面签订劳务合同,高度重视劳务派遣风险,加强自身防范意识。 预祝在吉务工期间安全顺利。 吉尔吉斯斯坦报警电话:102 吉尔吉斯斯坦急救电话:103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996-555581664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3334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